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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教務組長 - 校務公告 | 2024-03-28 | 點閱數: 46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 相關報名方式及鑑定方式請詳見簡章規定。
三、 本簡章亦可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s://www.cyc.edu.tw/)、嘉義縣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招生資訊網(https://art113.cyc.edu.tw/)及各招生學校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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