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捐贈發票獎勵要點」及「捐贈發票統計表」各 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為激勵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捐贈發票,鼓勵同仁熱心公益,秉持民胞物與精神,關懷弱勢團體,特制定旨揭要點。
二、請 同仁於每單(5 、 7 、 9 、 11)月 10 日前填妥「捐贈發票統計表」及要捐贈之「紙本發票」正本(捐贈電子發票者需檢附捐贈成功之畫面影本)繳至人事室統計,俾利本室將該表格併同捐贈之發票送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納稅服務科彙整。
三、個人年捐贈發票達 300 張以上未達 600 張者,每人核予嘉獎 1 次;個人年捐贈發票達 600 張以上者,每人核予嘉獎 2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