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37
  • slider image 434
  • slider image 438
  • slider image 433
:::
龍山行政 - 校務公告 | 2020-03-30 | 點閱數: 450
  •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09 年 2 月 27 日肺中指字第 1090030116 號函。
  • 各類人員因校園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摘要如下:
  • 符合下列規定之家長其中 1 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1. 有照顧 12 歲以下學童、照顧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需求者。
    2. 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或自主替幼兒請假者,而有照顧子女需求者。
  • 前述家長包含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子女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 防疫照顧假,不支薪。
  • 除申請防疫照顧假外,亦得依現行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定以事假(家庭照顧假)、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
  • 各機關對所屬人員依前開規定所申請之各項假別,均應予准假,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 於疫情停課期間,學生家長如有申請防疫照顧假之需求,應協助出具停課證明,以利其向服務機關(構)學校請假。
  • 檢附本校教職員工因應武漢肺炎校園停課照顧 12 歲以下學童或高中職以下身心障礙子女「防疫照護假」申請表,俾利屆時如因武漢肺炎而校園停課有需求之同仁提出申請。
:::

教師數位教學網站連結

QR Code 區塊

https%3A%2F%2Fwww.lsps.cyc.edu.t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1567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
熱情分享